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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SUMER RIGHTS · Q&A

"包过不过退款"承诺不兑现,培训费还能要回来吗?

来源自柯展律师参与电台广播节目中真实咨询案例整理。
有听众报名了"承诺包过、不过退款"的培训课程,支付了3万元培训费,参加考试却未能通过,机构便百般推脱不愿退款。这个"不过退款"的约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?3万元还能不能拿回来?关键要看约定的性质、是否无效,以及合同里有没有"隐藏条款"。
问"不过退款"这个约定,在法律上怎么认定?
答:它属于培训机构为吸引学员而作出的附条件承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八条,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;"考试未通过"就是触发退款义务的条件。只要学员按机构要求正常参加培训、完成学习任务,并且确实未能通过考试,那么退款条件已经成就,机构就应当依约履行退款义务。也就是说,在约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,学员确未通过考试,机构就应当退还这3万元。
问是不是所有"包过退款"约定都有效?什么情况下会无效?
答:并非都有效。如果培训机构在宣传中使用"内部真题""改分操作"等表述,暗示可以通过违规手段帮助学员通过考试,甚至承诺"不过全额退款、不过内部操作",这类约定就因违反考试公平的公序良俗、扰乱考试秩序而无效。此时,不仅退款约定不受保护,学员的培训费也可能因协议整体无效而面临返还难题。所以,遇到这类极具诱惑性的话术,更要保持理性。
问机构合同里藏着"隐藏条款"拒绝退款,我该怎么应对?
答:实践中,很多机构会在协议里设置"隐形门槛",比如"学员必须全程到课、完成所有作业、不得缺课,否则不适用退款",或者"退款申请需在成绩公布当天内提交,逾期视为放弃"。对此要分情况判断:如果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告知、且学员签字确认,那么需要按约定履行;如果这些条款是事后添加、未提前告知,或者属于不合理免除培训机构责任、加重学员义务的"霸王条款",则可能因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和公平原则而无效。
问机构拒不履行"不过退款"承诺,我具体该怎么维权?
答:第一步是保全证据:妥善保管培训合同、缴费凭证、机构的宣传资料、承诺"包过不过退款"的聊天记录或录音录像,以及考试成绩单、与机构协商退款的沟通记录等。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基础。在此基础上,可先与机构协商,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、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。签订培训合同时,务必仔细阅读退款条件、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,要求机构作出明确说明,避免落入"文字游戏"的陷阱。

附: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原文

以下为上文问答所涉及的现行有效法律、法规条款原文,供读者查阅核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百五十八条

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,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。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,自条件成就时生效。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,自条件成就时失效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
第二十六条

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,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、价款或者费用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、售后服务、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,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。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。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,其内容无效。

注:法律、法规条款可能随修订而调整,请以官方最新发布文本为准。本文为普法性内容,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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