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NSUMER RIGHTS · Q&A
熊孩子购买游戏卡片,能退款吗?
有家长发现,孩子在家附近文具店陆陆续续买了几百张"奥特曼"游戏卡片,累计花了近两万元,等发现时卡片大多已拆封。商家以"卡片已拆封、无法二次销售"为由拒绝退款,这有法律依据吗?退款与否,关键在孩子购买时的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,下面分情况说清。
问商家说"卡片拆封了就不能退",这个说法成立吗?
答:不成立。退款的核心不在于卡片有没有拆封,而在于孩子实施购买行为时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,以及该行为是否得到法定代理人(通常是父母)的追认。我国《民法典》对未成年人按年龄划分了不同的行为能力:八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不满八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。无论哪种情形,只要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,商家就应当返还购买款项,这与卡片是否已经拆封并无关联。
问孩子八周岁以上、不满十八周岁,买卡片有效吗?
答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十九条,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;实施其他较为重要、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,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、追认。购买近两万元卡片显然超出一般未成年人的年龄、智力判断范围,若家长(法定代理人)拒绝追认,该购买行为无效,商家应退款。
问孩子不满八周岁呢?
答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十条,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再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四条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因此,即便只是买几张卡片,只要孩子不满八周岁,其行为本身无效,商家同样应当返还购买款项,不能拿"已拆封"说事。
问孩子十六周岁以上、不满十八周岁,也要退吗?
答:这要看是否"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"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十八条,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,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无需法定代理人追认。若孩子已属此种情形,其购买行为有效,商家无需退款;反之,即便年满十六周岁但无独立生活来源,仍须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,否则可要求退款。当然,孩子已成年的,自然有权独立购买。
问行为被认定无效或不予追认后,钱和卡片怎么处理?
答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,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因此,商家应返还购买卡片的款项;家长也应配合返还尚能返还的卡片。至于已拆封、确实无法二次销售的部分,可协商折价处理,但商家不能据此整体拒绝退款。
问家长日常该怎么防范"熊孩子"大额消费?
答:一方面,家长应妥善保管支付工具、现金,关注孩子的消费动向;另一方面,也要加强对孩子的引导教育,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金钱观。一旦发现大额、异常的未成年人消费,及时固定证据(如消费记录、商品实物、与商家的沟通记录),依法主张权利,避免损失扩大。